縱深推進全國統一電力市場建設
2025-10-14 11:07:32
習近平總書記在二十屆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六次會議上指出:“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,既是攻堅戰,也是持久戰”。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《決定》提出,深化能源管理體制改革,建設全國統一電力市場。縱深推進全國統一電力市場建設,要深入貫徹“五統一、一開放”的基本要求,促進電力生產、分配、流通、消費等各環節更加暢通,市場運行機制更加協調,實現電力交易更好適應新能源快速發展和能源轉型需要,電力資源在全國更大范圍共享互濟和優化配置。
統一制度規則。加快完善統一電力市場體系建設相關法規及標準體系,推動不同部門和地區間標準、規則、政策協調統一。堅決破除地方保護、行業壟斷和市場分割,規范市場競爭和政府行為。細化電力市場運行規則,進一步保證電力市場的統一開放、競爭有序。順應新型電力技術、信息技術、低碳技術發展趨勢,優化完善電力市場規則制度和技術標準。完善新能源全面參與市場交易的相關規范,豐富綠電交易方式。
統一基礎設施。持續加快電網基礎設施建設和智能化改造,推動電網高質量發展,提升電網資源配置能力、新能源消納能力和安全水平。加快發展分布式電源、多能互補、新型儲能等新產業,推動配電網在形態上由傳統的“無源”單向輻射網絡向“有源”雙向交互系統轉變,逐步形成大電網為主導、多種電網形態相融并存的發展格局。
統一要素市場。優化省間電力現貨市場運行機制,促進電力資源在更大范圍暢通、高效流動。強化、規范長期送電協議。拓展省間電力現貨市場范圍,充分發揮省間現貨市場靈活互濟作用。強化各省級電力市場功能性統籌和標準化設計,統一各省級電力市場總體框架、核心規則及與各市場銜接方式。
統一商品服務。健全完善電能量市場與電力輔助服務市場并重的市場體系,在不斷完善電能量市場現貨和中長期市場的基礎上,完善電力輔助服務市場交易品種設立流程和輔助服務費用傳導機制,實現電能量市場和電力輔助服務市場有機銜接。
統一監管機制。提升執法效能,構建公開透明市場環境。完善電力市場“雙隨機、一公開”監管、數字化監管等方式,加強各類監管銜接配合,著力提升監管效能。健全電力領域涉企收費長效監管機制。強化電力市場監管執法,避免多頭執法、重復監管和一事多罰。
擴大市場開放。推動“一帶一路”能源合作,提升我國在全球能源治理中的制度性話語權。加快構建我國能源互聯網,打造清潔低碳、安全高效的現代能源電力體系,全面提升我國能源發展質量,積極推進與周邊國家和共建“一帶一路”國家能源電力互聯互通,形成一批跨國跨洲電力聯網通道,逐步推動清潔能源全球范圍高效配置。
作者:黃 濤 鄭潤祺 單位: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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